凡夫所持的世間法」,是相對法、比較法,以我愛、我執為基礎;而聖人所依的出世間法」,是絕對法、無我法,以平等、無分別為基礎。

所以凡夫的世間法,因為有我,所以無法無私付出,即便是母親對子女的愛,看起來無私,其實還是為了自身的我愛,否則別人的孩子,為何不能視為己出。如果愛他(她),源頭是因為愛我,這就是世間之愛。譬如戀人,移情別戀,就恨之入骨,原來根本不是愛他(她),而是愛己。

佛陀時代印度有一個茉莉皇后,因為她曾經誠心供養佛陀,被波斯匿王選為皇后,喜愛有加。有一天,國王問茉莉皇后:「你在這個世間最愛的是什麼人?」,國王心想:「我老婆一定會說最愛的是我。」,誰知茉莉夫人說:「我最愛的是我自己」。

同樣的,國王之所以愛皇后,也是因為愛自己,如果國王不再愛皇后,就不會再對皇后好。所以我們愛人,其實都是在愛自己。即便是對眾生之愛,如果心裡有我,都非真愛,譬如布施是為了達成心中某種目的,展現慈悲、助人的優越感、贖罪感、想增添福報等等利己之心,皆不足取。

唯有無我的慈悲,才是出世間的佛法,無我、無人、無眾生,三輪體空,沒有施者、沒有受者,一切眾生平等無礙,才能體會無緣大慈 同體大悲」出世間的法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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